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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宜春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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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赶超发展,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制定我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服务宜春赶超发展为主题,以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努力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在营造吸引投资兴业的环境方面有新的变化,在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有新的突破,使全市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有新的提升,打造全省乃至中部地区最优创业环境,为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率、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年增长率达到预定目标提供有效保障。
二、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
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为:全市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创业服务对象为:优势产业、高科技、高税收、低碳经济等大项目、大企业的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企业“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全市十大产业基地、中心城区六大产业;全民创业。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
1.围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十大产业基地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中心城区六大产业发展,以“重大产业和重点项目推进年”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产业招商,着力提高产业招商项目的签约率、落户率、达产达标率,提升产业规模和水平,努力形成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特色产业,实现招商新突破和产业大发展。
2.优化土地、人力、资金、环境等要素资源配置,优先确保重大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需要。
3.完善重点项目服务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行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加快重点项目审批进度,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网上并联审批,全面推行外资项目无偿代理制,提高办事效率;完善项目建设进度监督、项目建设督办、项目稽查和效能监察等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效能,力争使我市重大优势高新产业项目在规模上有新突破,在质量上有新提高。
(二)坚决落实帮扶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机构。整合人事、劳动保障、教育、中小企业、农业、科技、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各类创业资源,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的最大效益,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贷款、政策扶持、跟踪指导等“一条龙”优质、便捷的创业服务,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2.加快推进产业基地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十大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产业上规模、项目上质量、效益上台阶、信用上等级、基础设施上水平”的创评活动,建好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各类创业园区建好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并提供相应政策扶持,全面提高孵化成功率。
3.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创业发展,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强化政银企合作,落实好政银企长效对接机制,积极筛选一批项目进行重点推介和对接,帮助创业者争取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做大做强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担保额度,为符合产业政策的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有信誉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
4.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网络化建设。积极搭建创业服务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三)紧紧围绕提升机关效能,优化创业环境。
1.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建立和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真正落实到位。全面执行《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若干规定》。加大行政许可方式创新力度,构建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发挥市、县、乡三级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作用,加快构筑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平台,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完成并实施政务流程再造,完善和落实“绿色通道”的运转机制,有效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和事权分离等问题,努力为创业者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
2.全面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企业有效整改前提下,行政处罚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推行行政处罚统一原则、统一标准的基准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同案不同罚”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收费,真正为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
3.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行为。重点强化与创业者生产、经营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的服务监管,使创业者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创业者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4.进一步打造宽松的政务环境。巩固和推进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继续完善发展环境监测工作机制。改进监测方法,扩大监测范围,尽可能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全市创业服务发展环境方面的情况,下大力气解决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创业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投诉受理和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公路和涉企“三乱”、强行指定中介服务、利用行政职权搞中介服务垄断等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确保为创业者创造便捷、高效、和谐的政务环境。
(四)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1.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
2.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敢于突破、敢于负责、敢于争取,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
3.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认真落实市委求真务实十八条,严格执行公职人员“六条禁令”,强化为民意识,建立责任机制,努力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务实型干部。
4.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
1.大力宣传创业政策,使创业者人人知晓,形成政策落实倒逼机制,促使各级政府和部门全面落实创业优惠政策。
2.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干事创业积极性。
3.注重宣传创业典型和服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和活力,全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10年1月4日—2010年2月28日)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可行、操作性强的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总体方案,于2010年2月12日前报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和部署,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开展以“如何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优化发展环境”和“我为创业服务年做什么”等为主题的大讨论,教育和引导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创业服务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他们积极参与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热情。
(二)组织实施(2010年3月1日—2010年10月31日)
各地要明确创业服务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建立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联席制度,以落实五个方面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效能办。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特别要注重抓好基层单位各项任务的落实,从而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各县市区效能办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各部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动态,认真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采取上门入户的督查、带问题上门督查等形式,加强对“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总结考评(2010年1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各地各部门要以五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科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严格绩效考评,考核结果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创业服务年活动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市效能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工作机构和相关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确定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要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真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完善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四种手段,发现并解决创业服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各级效能办要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重督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三)健全制度,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善于总结,及时将服务创业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提高,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从而形成服务创业的长效机制。
(四)建立绩效考评,落实奖惩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较为科学、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制度,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列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将设立年度工作创业服务奖,年底召开表彰大会,对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卓有成效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后进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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